关于组织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
法律教育测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思政科(或相关科室)、教研室,市教育局属各学校、省实验中学、华师附中教导处(德育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我市组织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国家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定的相关内容——《小学生法律读本》、《中学生法律读本》(由广州市中小学生法律读本编写组编写,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
二、参加测试对象:广州市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初中七年级和八年级、高中(中职)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全体学生。
三、测试时间:2008年5月26日(第15周星期一),请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在当日安排具体时间进行测试,小学生的测试时间为40分钟,中学生的测试时间为60分钟。
四、测试题型:填空题、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等。
五、测试形式:采取全开卷的形式,学生堂上独立完成。
六、测试成绩:全卷满分为20分,测试成绩计入小学品德与社会课和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中职德育课学年考试总分中(占20%)。
七、测试成绩统计:测试完成后,请各学校填写《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要求:纸介质文档和Excel 电子文档),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中小学在6月10日前送本区(县级市)教研室品德科、政治科;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和省实、华附送纸介质文档和Excel 电子文档到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政治科(Excel 电子文档发送的邮箱地址:zhoucheng806@126.com)。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品德科和政治科将本地区中小学校上交的《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汇总后,于7月5日前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市教研室政治科(邮箱地址:zhoucheng806@126.com)
八、领取测试卷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23日。
九、领取测试卷的方式和地点:
1、局属各中学、中职学校,省实验中学、华师附中直接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领取,地点:广州市东湖路152号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郭焕萍、郭志雄,电话:83791521,83799420;
2、区(县级市)所属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按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的具体方法和要求领取(请留意相关通知)。
附件:1、 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学校用)
2、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区、县级市用)
广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
(联系人:周成,联系电话:13380093201)
附件一:
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
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
(学校用)
学校(盖章) 填报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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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应测
人数 |
实测
人数 |
平均分 |
合格
人数 |
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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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应测人数为在册学生人数;合格人数为全卷得分12分以上的人数;合格率以实测人数计算。
2、要求用Excel 格式的电子文档。
附件二:
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
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
(区、县级市用)
区、县级市教研室(盖章) 填报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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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应测
人数 |
实测
人数 |
平均分 |
合格
人数 |
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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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应测人数为在册学生人数;合格人数为全卷得分12分以上的人数;合格率以实测人数计算;凡没有参加测试的学校应在表格中注明。
2、要求用Excel 格式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