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鸟”和“鸟笼”所想到的……
2008年6月19日下午,我们参加了由区教研室科研办组织的“天河区2008年重点课题——学习组织类课题申报沙龙”活动。在活动即将结束时,教研室张伟春主任给大家展示了这首诗:
打开
鸟笼的
门
让鸟儿飞
走
把自由
还给
鸟
笼
看了这首诗,自然会产生共鸣:多好啊,打开笼门,“天高任鸟飞”;放走小鸟,鸟笼也获得解放,不必作“看守”。
是呀,自由是可贵的,为此人们可以为此放弃爱情,甚至生命。谁都希望获得身心解放,天马行空,无拘无束,都不愿意画地为牢,困守一隅之地。但在现实中,这是不大可能的,或许只有思想、信念可以获得广阔的空间,得到自由……
假设“鸟”喻指学生,“笼”为“老师”,做课题研究等同于“打开鸟笼的门”,即拓宽教师的信念,激发师生的潜能,那么师生的确会拥有一定的“自由”。
为什么是一定的“自由”呢?因为“鸟儿”飞倦时终要归家,这个“家”应该是能让鸟自由出入,值得依恋的;“笼”终归得发挥作用,可否在负责“看守”的同时,还可以让鸟儿“放风”?这并不是将鸟笼等同于“监狱”,去禁锢人的思想和行为。即便是监狱,也并不能真正禁锢人的思想,它应该是改造思想,管束行为的吧。
或许说,我们作为教师不要给孩子“方框”的限制,让其苦苦挣扎,处处碰壁;但是得给学生以“圆框”的约束,让他们在有所限制的,具有一定保护作用的“圆框”里自由发挥,但又不会漫无边际,为所欲为。
我不会因为抱病参加培训活动而后悔。我衷心希望“学习组织类课题”的研究能给师生提供一定的自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