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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学年广州市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教基[2003] 6号)、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粤教研[2005]7号)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广东卷)考试大纲的说明》,并在充分考虑广东省高考现行的“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和将要实施的“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新方案的基本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四年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践经验,现就2008学年我市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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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周课时数 |
教 学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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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5(4+1) |
“4”:必修模块l~4
“1”:选修《论语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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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5(4+1) |
“4”:必修模块l~4
“1”:选修系列II中“语言知识与技能”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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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5(4+1) |
“4”:必修模块l、2、4,必修模块3或5
“1”:选修系列3中的2个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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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2 |
必修模块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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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
2 |
必修模块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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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2 |
必修模块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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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2 |
必修模块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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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2 |
必修模块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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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2 |
必修模块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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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2 |
上学期:信息技术基础(2个必修学分)
下学期:“多媒体技术应用”或“网络技术应用”中选1
(2个必修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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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
2 |
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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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
1 |
至少2个模块(5个系列中的不同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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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1 |
①音乐鉴赏模块;②5个选修模块中选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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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 |
2 |
至少选2个系列,每个系列可选若干模块,其中田径系列至少l模块。 |